劳安锅局(1997)57号
关于推荐使用氧舱专用新型测氧仪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中华医学会高压氧学会,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
严格控制氧舱舱内氧浓度是保证医用氧舱(空气加压舱)安全使用的关键,氧舱测氧仪是监测舱内氧浓度的重要手段。目前我国尚无氧舱测氧仪产品的国家标准,长期以来生产测氧仪的厂家均按本企业标准生产,造成产品标准参差不齐,产品质量良莠不分。目前,我国在用氧舱普遍使用的液态电极作传感器的测氧仪,其传感器寿命短(一般为3—6个月),需频繁更换伟感器,给氧舱使用单位带来不便,极易造成测氧仪失效。1994年在湖南郴州、山东烟台、大连金州相继发生的3起氧舱舱内着火事故(事故造成26人死亡,1人重伤),所采用的测氧仪均为液态电极式测氧仪。在对医用氧舱安全检查中,测氧仪失效成为普通问题,有关部门和组织多次呼吁,应尽快研制新型适合氧舱使用的测仪。
为了保证医用氧舱安全使用,有效监测氧舱舱内氧浓度,近两年来,青岛市劳动局、中国人民解放军航海病医学专科中心和北京久吉仪器仪表公司共同研制了热磁式测氧仪;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第七0三所研制了固态电极式测氧仪,并于1996年11月和1997年4月,分别通过劳动部组织的技术鉴定,鉴定会聘请了中华医学会高压氧学会和我国高压氧行业有关专家参加。该两种测氧仪,使用寿命较长,灵敏度高且稳定,具有声光两种报警功能,热磁式测氧仪其使用寿命可达15年;固态电极式测氧仪,其传感器寿命可达2年,且具有语音提示报警功能。
因此,在新氧舱制造和旧氧舱修理改造中,我们向各氧舱制造单位和氧舱使用单位推荐使用这两种测氧仪,各地劳动部门应积极支持氧舱专用新型测氧仪的推荐工作。具体事项可直接与两测氧仪研制单位联系。
1.热磁式测氧仪
主要研制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航海病医学专科中心
地址:山东青岛市市南区南通路2号(邮编:266071)
联系电话:0532—5823631(总机)—9114
联系人:刘焕森
2.固态电极式测氧仪
研制单位: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第七0三所
地址:北京市丰台南大红门路1号(邮编:100076)
联系电话:010—68383539 传真:68759874
联系人:曹喜春 何涛
附:七0三所通讯地址:北京9200信箱73分箱开发处
开户行:工商行东高地分理处 账号:144094-81
税号:110106400005310
劳动部职业安全卫生与锅炉压力容器监察局
一九九七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