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组脊髓型减压病的治疗与探讨
海军406医院*
杨树栋
摘要: 本文报告10例脊髓型减压病.患者均系男性、职业潜水员,潜水深度20—30米,水下作业时间长(3~3.5小时),劳动强度大,不减压出水而发病、主要表现为截瘫、来院后立即予以加压治疗,并辅以高压氧及药物治疗。治愈6例、有效4例(留有不同程度的后遗症)。并对本病的发病机理、予后以及治疗进行讨论。
关键词
脊髓型减压病 加压治疗 高压氧治疗
近几年来我科收治减压病1OO余例,其中脊髓损伤型10例(约占10%)根据病情,分别予以再加压、高压氧及其他辅助治疗,获得较好的疗效,并对其病情,治疗时机、方法等进行探讨。现报告如下:
资料与方法
一、一般资料:10例均为男性,地方职业潜水工人,年龄28~47岁,潜水工龄2~20年,一般着十二螺栓通风式潜水装具潜水,潜水深度20~40米,水下拾贝类劳动,劳动强度大,工作时间2~3.5小时,习惯反复潜水3~4次。出水过程不停留减压,快速上升,往往出水后即刻或不久发病(见附表)。
二、临床表现:10例均在出水后30分钟内发病,其中4例出水后即刻发病,病情逐渐加重。其主要临床表现为双下肢截瘫(其中4例全瘫,6例不完全性瘫)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痛、温、触觉障碍(其中例1,例2,例4,例10完全消失),均有大小便潴留现象。例10尚有呼吸困难,双上肢运动障碍。4例有腹部、腰部剧痛,大部分巴彬斯基氏征阳性。
三、治疗方法:
l.加压治疗:凡确诊为脊髓型减压病,原则上必须迅速进行加压治疗。治疗压力一般为8~10ATA治疗时间31~38小时。一般减压到2.8ATA以下给以间断吸氧。由于脊髓休克的缘故,往往首次加压治疗后,仍留有运动及感觉障碍,脊髓休克期过后,功能逐渐恢复。故加压治疗一般需进行2~3次疗效更佳。如,例2发病后1小时送某医疗单位,仅给予
6ATA, 4小时30分钟治疗,出舱后不久病情加重,半个多月后转送我院求治,我们给予8ATA31小时一次,6ATA26小时二次加压治疗,病情明显好转,但遗留后遗症(见附表)
2.高压氧治疗:除加压治疗外,我们均给予高压氧治疗10~30次。
3.药物治疗:给予低分子在旋糖酐、蝮蛇抗检酶,氢化可的松或地塞米松,能量合剂、B族维生素,活血化淤类中药等治疗。
四、疗效判定:根据总后卫生部1987年颁布的标准[1]。治愈:症状。体征消失;好转:存在部分肢体瘫痪,生活基本自理;无效:症状及体征基本未消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