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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氧治疗的禁忌症
一.绝对禁忌证
未经处理的气胸
活动性出血及出血性疾病
空洞性肺结核并咯血
Ⅱ°以上心脏传导房室阻滞
二.相对禁忌证
重症上呼吸道感染
重度鼻窦炎
未经处理的恶性肿瘤
视网膜剥离
病窦综合征
化脓性中耳炎
咽鼓管阻塞
血压高于21.3/13.3kPa(l60/100mmHg)
三.掌握相对禁忌证的原则
规定高压氧治疗的禁忌证是依据高压氧治疗实践、实验条件、检查手段。基础理论等综合认识而制定的,带有局限性和时间性。随着医学技术与基础研究的进步,新的绝对禁忌证的发现。绝对禁忌证成为相对禁忌证、相对禁忌证又成为适应证的观点的出现都将是可能的。
而高压氧般的规模、舱内外抢救治疗设备的先进程度、医技人员临床经验与技术水平,都决定着对适应证。禁忌证的掌握程度。
如何认识、掌握相对禁忌证,就现有资料进行分析探讨
1.青光眼
原为高压氧治疗的禁忌证。现认为高压氧可使眼球血管收缩,减少房水生成,高压氧治疗中升压、减压对眼球的机械按摩作用,促使淋巴液循环,从而降低眼压,利于缓
解青光眼恢复、海军401医院39例患者,高压氧治疗后眼压平均降低2.23mrnHg,有统计学意义。
2.癫痫
原为高压氧治疗禁忌证。现认为高压氧对中毒性缺氧性癫痫治疗效果显著;对CO中毒迟发脑病和脑外伤性癫病也有效;但对原发性癫痫应谨慎;氧中毒癫痫为绝对禁忌证。
3.精神失常
原为高压氧治疗禁忌证。现对中毒、缺氧及炎症所致的精神失常高压氧治疗有良好效果,CO中毒迟发脑病、脑炎引起的精神失常均可治愈。不能配合高压氧治疗者为高压氧治疗禁忌证,其它原因不明者尚待探讨。
4.发热
原为高压氧治疗禁忌证。现对外伤性。中毒性、炎症性所致的发热行高压氧治疗效果显著。感染性发热应在抗生素控制后再行高压氧治疗。新生儿、婴幼儿发热,应明确诊断并控制在38.5℃以下方可行高压氧治疗。
5.病态窦房结综合征
原为高压氧治疗禁忌证,现为相对禁忌证。在高压氧下,迷走神经中枢被兴奋,边走神经张力增高,同时高浓度氧可反射性引起心率减慢,因此对心脏传导系统具有抑制作用。心率慢的病人如需高压氧治疗时,入舱前应提高心率、吸纯氧时密切观察心率,谨慎掌握治疗时间。
(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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