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观察窗(照明窗)

在氧舱的治疗过程中,为了能够观察到每个患者的情况,需要在舱体的两侧设置观察窗(见图37),观察窗由与舱体焊在一起的围栏、有机玻璃视镜、压盖及垫片组成,GB12130中规定,多人舱观察窗的透光直径不应小于150mm,单人舱不应小于140mm。所用有机玻璃应达到GB7134中一级品的规定,观察窗设置的数量应能观察到舱内每个病人的情况。另外,氧舱外照明用的照明窗,从结构上一般与观察窗相同,因此照明窗的材料也与观察窗相同。   

观察窗有机玻璃极易老化,老化表现为:玻璃发黄、变脆、透光度差,出现许多银纹,因此在使用时要特别注意观察,发现有划伤、银纹和裂纹时应立即更换,更换时应将镜片平整地安装于视镜围栏上,不得有局部应力集中。擦拭视镜不得使用有机剂或不干净的抹布,以防溶解、擦伤。有些厂家将视镜外面覆盖一层硅玻璃,起到保护作用。

有机玻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予以更换:

1、发现有机玻璃存有老化银纹。
2、有机玻璃使用时间满10年。
3、氧舱加压次数大于500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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