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尽可能用《Index Medicus》最新版MeSH上的主题词。中译名按英汉对照的《医学主题词注释字顺表》(中国医学科学院情报研究所,1984年)的主题词表(MeSH)中所到的词。中医药学方面则用《中医药学主题词表》(中国中医研究院图书情报研究所,1987年)中所列的词。如实在找不到规范的主题词,可参照《英汉医学词汇》选用适当的自由词。列关键词时,各词之间空二格,以使倒装的词汇(如“结核、肺”)与顺装词汇明显地分开。英文关键词每个词第一个字母要大写。

6.前言:一般不写出“前言”二字,全段一般不超过200字。概述本题的理论依据、研究思路、实验基础及国内外现状,明确提出本文目的。不可过多罗表参考文献。如为新药,须写化学名与结构式。

7.文内各类标题和序号:论著性文章中的“材料”(或“对象”),“方法”、“结果”、“讨论”、“参考文献”各节标题的位置居中,不加序号。各节内层次的序号逐级按一、二……,其后用顿号;(一)(二)……,其后不用标点;1.2.……,其后用圆点;(1)(2)……,其后不用标点;夹在文内的序号用①②……或(1)(2)……表示。以上各层次序号可跳档使用。

应尽量减少层次。各节内各层次的标题均应简明扼要,尽可能不超过15个字。一、二、……的标题后,一般不接写正文,不加冒号,但也可空一字连写正文。其余各档的标题下均加冒号并连写正文。

8.方法:一般可引文献。对有实质性改进方法要写明改进之处。如为自己创新的方法则宜详述,以便他人重复。主要的动物、植物、药品、试剂、仪器,应说明来源、批号或规格。

9.结果:将研究观察所得的原始资料数据,经审查校对、分析归纳和统计处理后所得出的结果,用图表或文字形式如实际、具体、准确地表达出来。统计学处理必须标明检验方法,对结论性指标最好给出具体的检验值,如t值、x2值、Q值等,然后列出P值。图表应少而精,凡能用文字说明的不用图;如用图表,则正文不需重述其全部数据,只需摘述其主要发现或数据。

10.讨论:应联系研究目的与结果,着重在新的发现,其发现的局限性及从事得出的结论与观点。勿作文献综述,勿重复在结果中已叙述过的内容。应交待本研究不足之处和今后展望,可与他人报道的结果相联系、相比较。理由充足时,可以提出设想和建设,但须恰如其分,避免作不成熟的论断。

11.志谢:仅对完成稿件有实质性贡献的人志谢。作者应征得被致谢者的书面同意。志谢内容安排在正文末、参考文献之前。

12.参考文献:仅限作者亲自阅读过的近年主要文献。论著文章一般不超过10条,综述不超过25条。应引用公开发行的原著。慎引译文、文摘、转载、内部资料,尽量不引教科书。文献在文中引用处按出现顺序用数字加方括号标于右上角。参考文献的书写格式与标点符合要严格按本刊规定。日文不可夹杂汉文简化字。中文、日文作者写全名,西文作者写姓后空一个字母写名的缩写。西文书籍的主编为一人注“,ed”,超过一个者注“,eds”。增刊卷或期号后加“增刊”;西文用“Suppl”。期刊某期分几部分或书籍分部分者,期刊在卷号后加圆括号注“期号-部分号”,如“(×-×)”;书籍则注:“第×部分”或西文“pt×”,后加句点。西文文题及书名仅第一个词首字母和按各文种要求用大写字母处用大写,其余包括副题第一个字母在内均小写。中文出版社名称中含出版地名时,如“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其出版地仍须列出。出版地写地名不写国名。出版地有一个以上者,只写第一个出版地。经查询确查不到出版地或出版者,可用方括号注出,如[出版地不详(英文用sl)]或[出版者不详(英文用sn)]。出版年一律用公元纪年,非公元纪年者需折算成公元纪年。如日本昭和纪年数加1925即为公元纪年,平成纪年数加1988即为公元纪年。文献来源于报纸者,在报纸名称后写年、月、日(版序)。如:“健康报1987-07-29(1)·”。见有ibid(出处同上)时,应重抄其上条的书刊名及有关项目;同一文献,不同页码,可分别顺次列出,书中的分题及其作者均可不录,期刊则列其不同的年、卷、页。文摘一般不作参考文献,引用《国外医学》或其他文摘刊物的文章时,原作者姓名写在前,文题后加译者姓名如“××摘译”;翻译文献,译者姓名著录在题名之后。内部资料不应作参考文献,如发表在某一内部刊物,只要其不属保密的内部刊物,可以按期刊格式写;如系保密资料则不应写出,为了说明来源,可以文中写某人或某单位(保密单位按保密处理)的工作。“未发表的资料”和“个人通信”不应作参考文献,为了说明来源,可在文中写出姓名,如“×××(个人通信)介绍……”。别人的未发表资料,需证得其本人同意后注“(个人通信)”;自己的未发表资料,可注“(未发表资料)”。引自期刊的文献,应注明该文献在原文献中的起止页,起止页之间用半字线。只占1页的文献,给出所在页即可。

十一、参考文献著录格式

本刊采用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参考文献的著录格式,按照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的规定,用顺序编码制。

(一)文内引用参考文献的标注

文内标注按引用文献出现的先后顺序连续编码,并将序号置于方括号内。

正文中引用参考文献根据具体情况分别按下述3种格式之一标注。

1.薛社普等[1]指出棉酚从体内排泄缓慢。

2.麦胶敏感性肠病的发病有3种机制参与[246]

3.间质细胞cAMP含量测定方法见文献[7]

正文指明原始文献作者姓名时,序号标注于作者姓名之后(如例1);正文未指明作者或非原始文献作者时,序号标注于句末(如例2);正文直接述及文献序号时,不用角码标注(如例3)。

标注应尽可能靠近有关引文。标注写在标点符号之前。如引文在全句之末,其中句号在引号之内,则应标注在此号之外(“……”。)[x],否则应标注在句号之内(“……”[x])。

图中引用参考文献,按其在全文中出现的次序编号,标注写在图的说明或注释中,图中不应出现引文标注。

表中引用参考文献,按在全文中出现的顺序编号,在表注中依次标注;若必须在表身中标注,可另列一栏并将引文序码置于方括号之中,以避免与表中其他数字相混淆。

(二)文后参考文献表

文后参考文献表的顺序应按文中引文的顺序依次顺列,用阿拉伯数字书写,不加方括号,也不用标点,序号后空一字,按GB7714-87要求依次著录。只有1条参考文献时,序号写为1。著录用文字原则上要求文献本身的文字,数字除版次、期号、册次、页数、出版年等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外,均保持文献上原有的形式。

责任者(个人作者或集体作者)不超过3位时全部照录。责任者超过3位时,只著录前3位责任者,其后加“,等”或者其他与之相应的字(西文加“,et al”,日文加“,他”,俄文加“,ИдP”。

著录格式示例如下。

1.期刊

1)期刊不分卷

1 Turan 1, Wredmark T, Fellander-Tsai L.Arthroscopic ankle arthrodesis in rheumatoid arthritis. Clin Orthop, 1995,(320):110-114

2)期刊分卷,连续编页码

2岩田嘉行,のトラフㄦ。产妇の实际,1990,39:1321-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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