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期医用氧舱维护管理人员培训班通知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规定,要求从事医用氧舱维护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成立的医用氧舱培训中心学习后方可持证上岗,《安全生产法》从2002年11月1日正式实行,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要持证上岗。如果无证上岗,属违反《安全生产法》的行为要进行处罚,现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定于2003年1月5日在上海开办第十期医用氧舱维护管理人员培训班,具体通知如下:

  一、 报到时间:1月5日(星期天)上午8:00-晚上8:00

  二、 报到地点:武警招待所原警通酒家(政通路16号),021-65499900

  三、 联系单位:上海市翔殷路880号 海军医学研究所二室 邮编200433

  联系人:方以群 021-65481335-67121 65511993 手机13601608515
      顾秀良 021-65481335-67128。

  放假期间报到电话021-65499900,武警招待所总台报到。

  四、 学习对象:设备维修及管理人员。

  五、 费用:学费、教材费合计1100元,食宿统一按排,费用自理。

  六、 学习时间一周左右。学习结束考核合格后,发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印制的岗位培训证书及上岗证,报到时交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报到交通路线:
  1. 新客站北出口广场:乘817路专线车至黑山路站下车,到黑山路,再到政通路即可。飞机在浦东机场,坐机场4线到五角场下,再到淞沪路到政通路。
  2. 真如车站:乘106路车到新客站北出口广场后,余下路线同1。
  3. 十六铺码头:乘55路车到江湾五角场下,下车后沿淞沪路到政通路,向东步行约600米左右即到。

  注:经卫生部批准的(上海、长沙)培训的设备维修及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准的培训中心进行培训,方可上岗。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医用氧舱维护管理人员培训中心
2002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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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期医用氧舱维护管理人员培训班回执卡        编号: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单 位   职 称   民 族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注:本回执请于12月26日前盖单位公章后寄出或电话回复。本回执可以复制。

  通信地址:上海市翔殷路880号 海军医学研究所二室 邮编200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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