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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三期医用氧舱维护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工作的通知
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质技监锅字【2000】9号《关于开展医用氧舱维护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从事医用氧舱维护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成立的医用氧舱培训中心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安全生产法》规定对医用氧舱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如无证上岗,则违反《安全生产法》要进行处罚,现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定于2003年9月23日在上海举办第十三期医用氧舱维护、维修、设备操作的工程技术人员以及管理人员岗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学习对象:从事医用高压氧工作的管理人员、氧舱设备维护维修人员、设备操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同时此培训班也适合取得《上岗证》已届满三年有效期换证复训人员。
二、 报到时间:9月23日(星期二)上午8:00-晚上8:00
三、 报到地点:武警招待所(上海市杨浦区政通路16号),021-65499900-177
四、 联系单位:上海市翔殷路880号海军医学研究所潜水医学研究室 邮编200433
联系人:方以群 021-65481335-67121 021-65511993 手机13601608515
陈海庭 021-65481335-67124 晚上021-65300399 手机13916804617
五、 费用:学费、教材费合计1100元;食宿统一安排,费用600-800元。
六、 学习时间一周左右。学习结束考核合格后,颁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统一印制的岗位培训证书及上岗证,报到时交一寸免冠照片两张(请勿用红色底相片)。
报到交通路线:
1. 上海火车站:北出口广场,乘817或942路公交车至五角场站下车,向前20米到政通路,向右转步行约200米到政通路16号即可。
2. 上海西站(真如车站):乘106路车到上海火车站北出口广场后,余下路线同1。
3. 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机场四线至五角场站,沿翔殷路至国和路,到政通路右转,向前150米即到。
注:凡是在上海、长沙高压氧岗位培训中心培训的氧舱维护、维修的工程技术人员和医用高压氧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准的培训中心进行培训,方可持证上岗。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医用氧舱维护管理人员培训中心
2003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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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于9月18日前盖单位公章后寄出或电话回复,复印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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