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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氧科各部门的规章制度
一、空气压缩机操作规程
1.
空压机的使用应设置专职操作人员。
2.操作人员应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熟悉所使用的空气压缩机的结构、性能及其它附属设备的使用知识。
3.建立空气压缩机运行记录。
4.开机前的准备工作:①检查各部位紧固螺钉是否松动;②检查润滑油液面是否在规定范围内;③开通冷却水;④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中的有关规定启动空气压缩机。
5.空压机启动后首先检查润滑油压是否正常,如油压过低时(正常1--3公斤)应及时停止空压机运转。
6.空压机负荷运转后应注意下述内容:①各部压力是否正常;②运行半小时后检查各部位温度是否正常;③注意空压机在运行中有无异常音响;④注意有无油气的渗漏。
7.故障停机或紧急停机时,应在5分钟后关闭冷却水。
8.发现冷却水中断时应立即停机,绝不允许将冷却水退入灼热的气缸,停机后30分钟内才准退人冷却水。
9.按照说明书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停机操作。
10.空压机应有充足的部件储备,尤其是阀片、阀片弹簧、活塞环等需要随时更换的零部件。
11.空压机上部及周围一米处,不准堆放任何杂物。
12.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中规定的时间及项目进行维护保养。
二、供氧间管理规则
1.应指定专人管理、闲杂人员不得入内。
2.工作人员不得携火种、香烟和穿钉鞋入内。
3.室内通风良好,以防泄漏的氧气聚集,造成氧浓度过高。
4.室内严禁烟火,不得存放易燃物和杂物,不得堆放各种油脂类物品。
5.供氧间内应放置灭火器,门外设置消防器材。
6.室内照明系统必须防爆,电门开关最好设置在门外。
7.氧气瓶搬运时,氧瓶开关应装好安全帽,搬运要轻,不应剧烈撞击和摔打。
8.氧气瓶不应放在露天,避免风吹、雨打、日晒。
9.氧气瓶在装入汇流排前,应开启开关冲一冲瓶口,以免尘土和杂物带人供氧系统。
10.开关氧气瓶阀门要轻,动作要缓慢。
11.
用完的氧气瓶内应留有0.1MPa的余气,不应将氧气用光。
12.空氧气瓶应与有氧气气瓶分开放置以免混淆。
13.作好氧气瓶的使用记录。
14.氧气间的工作台、汇流排要禁油。
三、液态氧贮槽的安全管理规则
1.应指派专人负责管理、操作、维修,闲杂人员不得入内。管理人员需经专门培训,应有卫生部颁发的上岗证。
2.贮槽间不准堆放杂物、不得存放易燃物品或可燃物品。
3.贮槽间严禁烟火,工作人员不得携火种香烟等进入贮槽间。
4.贮槽间应配备灭火器材、门外应设置消防器材。
5.操作人员应了解贮槽的构造、性能、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操作人员应有一定消防概念。
6.每日按时测量贮槽内筒压力变化(I号槽不超过0.7MPa,II号槽不超过0.8MPa),压力超标,应及时放气调压。
7.贮槽液氧液面(液氧量)低到 0.5m3之前应及时与氧气厂联系,请氧气厂来液氧车加注液氧。
四、贮气罐等压力容器管理规则
1.应指定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有卫生部门颁发的上岗证。
2.贮气罐、气水分离器、空气过滤器等压力容器应报请劳动部门审批,登记。
3.压力容器应逐台挂有“压力注册铭牌”,并建立技术档案(包括设计图纸)。
4.必须经常保证贮气罐内压缩空气贮量,贮气量应能满足治疗舱加压一次用气量、过渡舱加压二次用气量,治疗能换气用气量,此外,还必须保证紧急开舱的用气量。
5.定期进行排污保养,开排气、排污阀动作要缓慢。
6.定期报请劳动部门检查。
五、高压氧舱的保养和检修
1.小修 是指日常的维修保养,是指平时被工作人员、病人发现的一些小故障及时的修理。小修由本科的技术员进行。小修的任务包括;
(1)保证各舱室能正常的运行(加压、稳压、减压),舱内能正常的呼吸氧气。
(2)各附属设施能正常工作,均能达到其技术要求。
(3)舱内外通讯联系,必须能正常工作。舱内照明、监视器、监听器必须能正常运行。
(4)控制台仪表必须准确无误、特别是测氧仪的故障必须及时修理。必须保证测氧仪灵敏、准确。
(5)必须经常检查并检修空调器,保证其制冷效果良好。
(6)保证供氧系统特别是舱内供排氧软管、三通、吸氧面罩性能良好,不能有漏氧或吸排阻力过大。
(7)舱外的动力部分(电机等)应定期添加润滑油。
(8)对氧舱和附属设备在安全运行中进行外部检查。
(9)应随时保持设备的清洁卫生。
2.中修 中修的日期目前没有统一规定,一般4-5年进行一次,但对氧舱附属设施的机械设备,应参考该产品出厂说明书所规定的时间检修。
(1)对氧舱附属的机械(电机、空气压缩机等)进行部分或全部解体检查、清洗、换油,更换损坏部件和易磨损部件、重新组装,然后测试机械性能。
(2)清洗舱内外氧气管道和压缩空气管道。
(3)对氧气管道进行除油清洗。
(4)检查舱门、递物舱门、观察孔的密封垫圈,如有老化需更新。
(5)检查各条管道、阀门、接头、法兰等部件有无漏气、阀门性能是否良好,及时更换损坏部件。
(6)检修空调机,清除风扇、通道上尘土,对冷却水管系统进行除垢,给制冷系统充氟。
(7)检修氧气减压器、调节器。测量液氧贮槽真空度。
(8)检修各种仪表。各种压力表均应送劳动部门校验(氧气压力表送检时应注明“禁油”)。测氧仪是检修重点。
(9)检修舱内的电线、照明灯,对老化电线进行更换,对电线的接触点要重新焊接。
(l0)测量舱体接地电阻,电阻超过国标规定(4欧姆)者重新安装。
(11)检查各安全阀。
(12)检查紧急减压阀门操作是否灵敏,紧急减压是否能达到标准。
(l3)检查各舱室的气密程度。
(l4)清洁油水分离器,更换空气过滤器填充物。
3.大修 是指对氧舱和附属设备进行彻底检查和修整。一般大修为10-15年。
(1)完成中修的各项工作。
(2)对舱体、贮气罐的焊缝进行探伤检查,焊缝应进行X线检测,拍片数量应按国标规定。
(3)舱体、贮气罐、油水分离器等压力容器应除锈、喷漆。空气过滤器应更换填充物。
(4)检查观察孔,更换有裂纹、老化的有机玻璃。
(5)大修后氧舱应符合国标的要求。大修后应报请卫生、劳动、消防部门进行联合检查,通过后方可投入运行。
六、高压氧舱附属高压容器的检修
贮气罐、油水分离器、空气滤过器等压力容器的定期检修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则”的规定,进行定期检修,而在舱体的大、中修时,也应对压力容器进行防锈保养以及性能检验。压力容器的仪表也应与控制台和舱内仪表一起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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