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上)
(职业)毒(药)物中毒
概述
职业病是在生产劳动中遇有害因素引起的疾病。根据我国的规定,职业病包括:职业中毒、高原病、减压病(潜涵病)、森林脑炎、日射病、热射病、振动病、炭疽病、尘肺、电光性眼炎、白内障、职业性难听。高压氧治疗对这几类疾病均有一定疗效。其中以职业中毒、高原病、减压病、森林脑炎的疗效最佳。
减压病在高压氧副作用的章节叙述。电光性服炎、白内障、职业性难听在五官科疾病章节内介绍。森林脑炎的治疗与病毒性脑炎相同。日射病、热射病在内科疾病中叙述。有关高压氧治疗炭疽病的资料极少。一氧化碳中毒在我国北方地区发病率颇高,资料丰富,高压氧治疗有特效,故单设一章。本章主要叙述毒(药)物中毒。
毒物定义
毒物是指小剂量的化学物质,进入机体后,能与组织成分发生生化或生物物理学的变化,引起机体暂时或持久地生理功能紊乱和器质性损害。在劳动生产中发生的中毒,称职业(工业)中毒。
毒物性状
一般情况下,毒物是固体(态)、液体或气体。在生产过程中的原料、中间产物、产品或生产废物还会以粉尘、灰尘、烟雾、蒸气等形式,污染环境,引起中毒。
毒物吸收
毒物一般经皮肤、粘膜、呼吸道、胃肠道吸收。工业中毒毒物多从呼吸道和皮肤吸收;生活中毒毒物以胃肠吸收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