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压氧医学治疗研究中心下设:
一、临床部
1、病房:38张病床;
2、门诊、急诊;
3、常压氧治疗中心;
4、三舱七门空气加压舱、婴儿舱、透明氧气加压单人舱(两台)。
5、血磁治疗仪;
6、氧舱监护仪2台;
7、呼吸机及舱内专用呼吸机各一台。
二、研究部
1、实验室:备有激光多普勒血流仪、毛细管电泳仪、微透析仪、颅脑损伤液压撞击仪、高效液相仪等;
2、动物实验舱六台;
3、资料室;
4、信息中心。
三、其它:
a)自1995年至今中华医学会高压氧医学分会设在北京市高压氧医学治疗研究中心。
b)2000年8月经中华医学会批准,《中华航海医学与高气压医学杂志》由航海医学研究所和我中心承办。([2000]医学编字等45号)。
c)1999年5月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该局认可培训机构“医用氧舱维护管理人员培训中心”,由我中心承办(质技监锅字[1999]51号)。
d)2000年9月经全国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批准,载人压力容器分技术委员会成立,该秘书处设在我中心。
e)2000年8月建立中华高气压医学资讯网。

 

一、三舱七门高压空气舱群,由治疗舱、过渡舱组成。
(1)治疗舱 treatment compartment
主要用途是进行高压氧治疗。
(2)过渡舱 transfer compartment
在两个以上的舱室中,须备互为过渡的舱室,其主要作用是,治疗舱或手术舱在荷压工作的状态下,便于工作人员或病人出人过渡的舱室。舱体容积较小,舱内也可设有吸氧装具,所以,也可作为高压氧治疗应用。过渡舱既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与关联的舱室通舱使用。

二、婴儿舱由中船重工集团X2-研究所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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